陕西咸阳一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十一年
因犯贪污罪,陕西咸阳秦都偏转幼儿园原园长孟希娟,近期被淳化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偏转幼儿园外景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希娟系受委派到偏转幼儿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795369.03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
孟希娟不认可“贪污罪”指控及对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称幼儿园是其独立出资承包,合同约定“自负盈亏”。目前孟希娟已提起上诉。
合同约定“自负盈亏”
咸阳偏转集团曾是国有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电视机彩色显像管用偏转线圈系列产品,一度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偏转线圈制造商。
1993年,偏转集团为解决职工子女看护问题,成立了偏转托儿所。1997年,随着职工子女增多,偏转托儿所改名为偏转幼儿园。咸阳偏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偏转电子)系偏转集团关联公司,幼儿园原为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下属的经济实体。2005年11月起,员工孟希娟担任该幼儿园负责人;2009年11月,孟希娟被任命为园长。

孟希娟
检方起诉称,2014年底,偏转幼儿园因被反馈没有办学许可证,遂决定申请办学许可证。2015年至2016年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需签订办学场地租赁合同为由,先后找到时任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部长白某峰签订了两份《幼儿园承租合同书》。两份合同的甲方落款由白某峰签字,加盖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公章,乙方落款由孟希娟签字。其中一份合同的承包期限为15年(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1月1日),另一份合同则没作具体约定。
约定承包期15年的合同提到,承包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依法经营幼儿园,乙方必须依法办学,在租赁期间“财务独立,自负盈亏”。
幼儿园整体移交
据咸阳市人民 *** 官网信息,2017年,为实行国有企业改制,咸阳将各市属企业托儿园(所)进行整合组建咸阳幼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幼教集团)。当年10月,偏转电子与幼教集团签订移交协议,将偏转幼儿园土地、房产、人员等进行整体移交。但孟希娟家属称,孟对该协议提及的移交情况,“一开始并不知情”。
2018年,孟希娟以申办办学许可证承租合同不符合标准为由,再次草拟《偏转幼儿园承租合同书》,该合同中的甲、乙双方与前承租合同一致,但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即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止。之后,孟希娟再次找白某峰重签合同,加盖后勤管理部公章,并将签订时间前置为2015年1月1日。

承租合同书首页
合同签订后,孟希娟向幼教集团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希望得到幼教集团给教育局的复函。幼教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后,同意其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
偏转电子后勤部亦在复函中称:我部按照《陕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对你园实地考察评估,认为你园已经形成了一支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积极进取的教师团队,同意向秦都区教育局申报办理民办办学许可证。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显示,2018年8月,偏转幼儿园获得办学许可,并更名为“秦都偏转幼儿园”。
拟重签合同但租金大涨
2005年孟希娟接手幼儿园时,幼儿园为8个班级,孩子73名,教师8名。后经发展,幼儿园巅峰阶段超过600名孩子,全园共有教职工50余人。孟希娟因成绩突出,先后获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市级劳模、市巾帼标兵等荣誉,幼儿园亦获得咸阳市“绿色幼儿园”、秦都区“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幼教集团2019年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显示,虽然偏转幼儿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幼教集团仍给偏转幼儿园制定了年度营业总收入480万元、利润总额目标值20万元、上交管理费13万元的“经济指标”。
孟希娟并未在该“经营目标责任书”上签字。一份以幼儿园名义回复给幼教集团的文件称,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微利经营”,“对此条件不能接受”。在一次谈话中,孟希娟本人称,既然“主体”发生变更,应签订变更合同而不是新合同,但幼教集团坚持按照新合同来谈。
移交协议中提到幼教集团与偏转幼儿园“重新签订承租合同”,但涉及该合同签订的进程记录显示,新合同年租金涨到65万元,对此孟希娟亦拒绝,认为租金太高。
秦都区物价局作出的“教育收费标准”显示,秦都偏转幼儿园的收费,不得高于1300元/生/月。孟希娟的家属指出,无论是幼教集团提出的新合同租金还是年度经营目标,“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是公司派她去挣钱”

偏转幼儿园园内场景
在一些书面材料中,孟的家属称,幼儿园所使用的场地,是20世纪90年代在偏转三区住宅区用地上盖的小区,使用面积不到七百平方米,达不到幼儿园规范标准,为此,孟希娟自2018年动用各种资源,设法改造、建设幼儿园,新建厨房、橡胶跑道,幼儿园这才逐渐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
家属还称,从2015年起,孟希娟实际未从原单位领过一分钱。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对孟希娟在幼儿园发展历程中的角色、定位,幼教集团、偏转电子两单位内部,曾在2019年4月对孟的“承包经营”形式进行深入讨论。
据庭审公开证据,讨论参会人提到,孟希娟认为她承包偏转电子的房产经营幼儿园的行为“是私人行为”,但是,幼儿园又被偏转电子整体打包移交给了幼教集团。对此,偏转电子后勤管理部部长白某峰称,“幼儿园有钱你就做,没钱我们也不管,我们不可能投钱。哪怕这个幼儿园不做,也不掏。”
与会人员认为,这些投资是幼儿园的投资,不是孟希娟个人的投资,“不能干着干着,就成了个人的了,这就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她投的,也是她在幼儿园挣的。相当于公司派她去挣钱。”
因“财务管理混乱”遭举报
孟希娟后因“财务管理混乱”遭举报。据检方起诉书,2019年4月,幼教集团财务部成立调查组对幼儿园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该园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孟希娟启用“秦都偏转幼儿园”名下账户用于收取偏转幼儿园的所有费用。幼教集团先后向孟希娟发出两份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账户,孟希娟拒不执行,仍以秦都偏转幼儿园银行账户及其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财务收支。
调查发现,孟希娟、孟某珍、孟某强、唐某四人的银行账户卡收取的托管费、伙食费、艺术班费部分既未计入幼教集团偏转幼儿园账户、亦未记入秦都偏转幼儿园账户,被孟希娟非法占有,主要用于借贷牟利及个人支出。
公诉机关称,偏转幼儿园隶属偏转电子管理期间,园长任命、人员、财务均由集团统一管理;移交幼教集团管理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支等由幼教集团承接。被告人孟希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园长的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应入账的国有财产,采取私设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及他人账户等方式侵吞、占有,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损害了幼儿园园长职务的廉洁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孟希娟的家属称,孟希娟是应民政部门要求成立“秦都偏转幼儿园”账户。此前咸阳幼教集团不仅向孟希娟个人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缴纳48万元承租费,还在咸阳秦都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进行了保全,亦可证明孟希娟与咸阳幼教集团是承包关系,不涉及贪污。
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等为争议焦点
孟希娟的身份,是否为刑法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等,为本案争议焦点。
被告人孟希娟及辩护人认为,孟希娟并非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资金并非国有资产,账户资金流向只能说明利用私人账户存放了秦都偏转幼儿园、冠博艺校这些个人举办的法定代表人机构的收入,同时出借款项虽以个人名义,但约定还款账户依然是孟希娟指定的备用金账户,不能证明其对资产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法院经庭审查证认为,偏转电子和幼教集团均为国有企业,被告人孟希娟系幼教集团工作人员,秦都偏转幼儿园虽在案发前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本案不能以民政部门登记作为认定幼儿园性质的唯一因素。

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称,偏转电子、幼教集团为偏转幼儿园提供了开办资金、场地、楼房、教学用地和教学教具等,配置了教学人员,偏转幼儿园的财务收支等受集团监督管理,偏转幼儿园系幼教集团管理对象,被告人孟希娟系幼教集团委派到偏转幼儿园担任园长并经营管理幼儿园资产的人员。孟希娟担任园长期间,孟希娟及幼儿园实质上接受了偏转电子及幼教集团的管理,并且孟希娟也认可幼儿园固定资产系国有资产的性质。综上,被告人孟希娟系受国有企业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此外,法院未认可本案中的租赁关系。2025年1月,淳化县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目前,孟希娟已上诉至咸阳中院。
原标题:《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十一年,其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成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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